发布人强调,“新五条”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部署要求。
“新五条”措施包括:全过程监督执法办案,全方位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依法完善企业经营保障机制,多举措开展便民利企服务。
全过程监督执法办案,就是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开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采取挂牌督办、包人包案、联合包案、提级办案等方式,推动积案起底清仓整治;深化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和“阳光警务”机制改革,对执法办案进行全链条、闭环式、可追溯监督,坚决整治“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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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措施着重解决的是企业和群众关心的公安执法问题,公安机关将通过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开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做到受立案与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对口检察机关,深化“阳光警务”改革,让公安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监管。
对于全方位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措施,就是建立“双情(警情、稳情)+”工作机制,实施市级公安机关月部署、县级公安机关和警种部门周调度、公安派出所日落办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打侵财、反电诈、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等行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守好钢城百姓“钱袋子”。
此项措施着重解决的是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将常态化开展侵财犯罪、新型电信犯罪、黄赌毒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采取多种巡逻方式,进一步压案件、控发案。最大化保障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鞍山公安局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矿产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市场流通、金融放贷、涉网等黑恶犯罪,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此项措施是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制约企业发展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通过建立提级办理工作机制,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逐起案件组成工作专班,严厉打击,做到快侦、快办、快结、快诉,切实保障企业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依法完善企业经营保障机制,给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鞍山公安在侦办涉企案件中,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依法慎用人身强制措施、依法慎用财产扣押措施、依法慎用资金冻结措施,实行涉企人员羁押前报备审核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此项措施是针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高管、主要经营者在涉嫌违法犯罪后,慎用强制措施,特别是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尽可能的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在侦办案件中,也将灵活采取查、扣、冻等手段,降低企业经营影响。
最后,要多举措开展便民利企服务,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公安窗口审批服务“加时办”“预约办”,工作日一律延长至周六,周日急事特办。
此项措施涵盖多项服务举措,包括公安机关窗口审批服务(公安机关各级审批大厅、出入境、车管所、派出所综合窗口)一律在周六加时为企业和老百姓办理业务。有急事需要特办的,在周日也可办理。鞍山市公安局将在市县两级建设10个网办中心,首批将户口申报、注销等44项户籍审批业务纳入网办业务,真正实现不出户、不见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