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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骑共享电单车满16岁且禁止载人

发布时间:2023-07-28 11:52:48        来源:大庆日报

原标题:提醒!骑共享电单车满16岁且禁止载人


(相关资料图)

“你们多大了?”

“14周岁。”

“那我给你们普及一下交通法规。”

……

图片说明:民警夏秀宇给两名男孩讲解关于骑行共享单车的交通法规。

7月26日10时许,在世纪大道万达岗附近,两名十多岁的男孩骑行共享单车时,被正在现场执勤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勤务一中队民警夏秀宇“叫停”,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图片说明:被停放在道路上的共享单车,影响了车辆通行。

夏秀宇告诉两名男孩:“电动自行车必须是16周岁以上才可以骑行的,这回知道不让你们骑行的原因了吧!等你们年满16周岁以后,可以来骑行电动自行车,但前提是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在骑行过程中,这种电动自行车只能一人骑行,不可以载人。”

图片说明:安全头盔不能随意丢放。

交警提醒:目前正处于暑假,请家长一定要照顾好孩子的出行安全。同时,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骑行共享单车时,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在指定车道行驶,不载人、不逆行、不闯红灯,杜绝不文明骑行。同时,在使用完共享单车后,应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使用共享单车时,要文明骑行、有序停放,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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