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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质量开展基本草原调整优化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20 01:03:16        来源:东方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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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邓成财)近日,记者从海东市人民政府获悉,为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基本草原保护,科学合理利用基本草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海东市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维护草原资源安全,促进合理利用,推动草原牧区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于印发之日起全面启动,10月上旬前完成内外业工作,10月下旬开展自查验收,11月开展省、市级核查验收,12 月完成公示和省级报备。主要的工作范围为国土三调确定的各类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

《方案》明确,以“三调”和已划定成果为基础,在确定草地范围内开展优化和完善工作,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少、质量不低、用途不变。基本草原面积应不少于草原总面积的80%,坚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尽量保持集中连片,避免出现“天窗”,确保优化和完善结果符合草原生态保护新需要。国土最新调查成果中符合《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 定的草地应全部纳入基本草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有草场和禁牧区草原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内的草地要全部纳入基本草原。国土最新调查成果中符合“三区三线”中生态空间内的草地应纳入基本草原。国土最新调查成果为草地,现状已改变草原用途的、已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的不纳入基本草原。未纳入基本草原的剩余草地,应按一定比例划 入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确需将基本草原调整为非基本草原,或调整基本草原空间分布范围的,应经过科学论证和生态评估。

为保障《方案》顺利施行,海东市成立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领导小组,以国家林草局西北调查规划院、省草原总站、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为技术支撑单位,对口市县单位负责协调推进。各县区负责开展本辖区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人员责任落实,加大部门协作,优化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并择优落实技术单位,强化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的技术指导、队伍组织、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技术要求、技术方法、数据处理、数据汇总等内容,统一优化完善方法和标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同时,严格保密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经得起检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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