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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8月18日起,市区出租车将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

发布时间:2023-08-17 11:15:11        来源:上游新闻

8月16日晚,杭州交通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因油价上涨,8月18日起,乘坐巡游出租车(电动车除外)需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

消息显示,近期,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浙江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从7月12日24时调整为每升7.63元以来,已超过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启动点,并持续30天(含)以上。根据《关于完善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19〕457号),经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研究,自2023年8月18日起,市区巡游出租车(电动车除外)收取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也就是说,乘客每次打车需要多支付1元钱。

本次调整适用区域为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临安10区。纯电动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不涉及燃油附加费。


(资料图)

上游新闻发现,早在今年3月,北京也曾发布《调整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规定》,根据油价变动幅度,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

规定显示: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与出租汽车常用油品最高零售价(以下简称油价)变动幅度实行联动。

以3个月为1个周期,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

油价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波动未达到0.8元/升时,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

油价变动水平不足0.8元/升,按照“顺序承担油价风险,适时疏导油价影响”的原则,采取驾驶员负担和企业、政府临时补贴措施。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

油价变动幅度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测算。当油价变动达到燃油附加费调整幅度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燃油附加费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对外公布实施,不再另行听证。

消息来源:杭州交通微信公众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网

编辑:唐文培

责编:张松涛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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